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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叮当的过去(第2页)

忘了,这几个家伙现在一个赛一个的有钱。

唯一没钱的越戈还管亚尔借了一百金币。

面对三双期待的眼睛,叮当只好面无表情地粗略讲述了自己的过去。

叮当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从小被隐居在森林中的火狐兽人养大。

火狐一族十分稀有,他们的皮毛美丽而保暖,是人类最热衷于猎杀的种类。

叮当在群族的培养下非常善于躲藏,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都是族人中最强的。

他第一次见到人类是在森林的小溪边,他正帮住在隔壁的狐狸爷爷找他调皮的孙子。

那个散着头的人类女人因为他的出现吓了一大跳。

“你好,请问你可以帮我拿一下头巾吗?”

女人有些害怕,指了指叮当身后的树枝。

叮当顺着她指的地方看去,一条过分艳丽的俗气头巾正挂在树枝上,在风中不断飘舞着。

叮当不想和人类有过多接触,一言不地将头巾取下来丢给了她。

“你真漂亮。”女人盯着他,出了衷心的赞叹:“你的尾巴看起来毛茸茸。。。。。。”

叮当立刻收起了尾巴,警惕地盯着女人。

“我把这个送给你。”女人拿出了一只黄澄澄的铃铛,见叮当立在原处不动,她就将铃铛放在了地上,自己后退了几步:“它的颜色跟你的眼睛一模一样。”

“你有名字吗?如果没有的话,叫你叮当好吗?”

动物总是对给它起名的人有着特殊的感情,人类是动物,狐狸是动物,狐狸兽人当然也是动物。

叮当收下了那只可以出清脆的声音的金色铃铛,女人脸上的微笑让他的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

自那以后,女人常常在小溪处等着他,给他讲述城市的繁华,人间的烟火,也会抱怨家里有洗不完的衣服,给他看自己被泡得肿胀丑陋的双手。

“我没见过爸妈。”女人说,“但我知道自己的生日就在明天。”

“你愿意陪我一起过吗?”

叮当郑重地点了点头,连夜将绞尽脑汁地明出来的初代洗衣桶造好,并完善了它的功能,想在女人生日那天送给她。

可他通宵制作得很晚,当他苏醒的时候,天色已晚。

他匆忙戴上金色的铃铛准备赴约,但空气中充斥着的魔法药水的气息让他猛地顿住了脚步。

女人问魔法师要来了让兽人变成兽形的药水,带着一大批猎户找到了火狐躲藏的地方。

鲜血和同伴的尸体让叮当愤怒到狂,他狠狠地龇着牙,想要找到那个女人,可他迈出了第一步后便倒在了地上,变成了一只狐狸。

叮当便循着气味找到了女人的家,她的院子里有数十条晾衣架,上面挂着整整齐齐的火狐皮。

最小的一张甚至只能做一双手套——那是群族中最小的孩子,隔壁狐狸爷爷的小孙子。

魔法药剂失效的很快,叮当恢复了行动能力。

他听着女人和那帮猎户兴奋地计算着能够赚取的利益,才明白了一件事——

初遇的那天,女人将头巾挂在树枝上,那是现新猎物踪迹后防止自己忘记所做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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