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风没有参与讨论。
抽完烟,他就回座位工作了。
编辑部内,大多数编辑都看好异界冒险类的热门题材,选书的标准也基本是朝着这类题材看齐的,但杨风却有不同的看法。
他当然也喜欢异界冒险类题材。
但因为写异界冒险题材的小说太多,导致这个题材的同质化太严重,所以杨风审稿这些天快被这个题材的故事看吐了。
现在他很想找一部不一样的作品。
可惜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些题材之所以能够流行起来,就是因为读者爱看。
这是市场的选择!
就算是编辑,为了自身业绩以及出版社的销量考虑,也肯定是要主推这些热门题材的。
况且投稿的人们也不傻。
什么题材容易过稿就写什么题材,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能坚持自己风格,不顺应市场潮流的,毕竟是少数人。
所以连续几天审稿无数,杨风也没找到满意的故事。
不是说没人写一些颖的题材,海量的稿件里,相对颖的题材总归还是有一些的,但问题在于这些题材在颖的同时缺乏了小说本该具备的故事性和味性——……
不是说没人写一些颖的题材,海量的稿件里,相对颖的题材总归还是有一些的,但问题在于这些题材在颖的同时缺乏了小说本该具备的故事性和味性——
那杨风宁可不要。
他不会刻意追求的题材而降低自己的审稿标准,更不会刻意把一些热门题材排斥在选择范围之外。
归根结底,故事的精彩性才是最重要的。
花了十五分钟。
又看完一个稿子。
杨风揉了揉疲惫的太阳穴,然后一咬牙,给自己抹了点风油精。
这是社畜们应付疲惫的杀招之一。
其实后面还有终极杀招,也跟风油精有关,但一般人不敢尝试,因为尝试过的人都社会性死亡了。
总之,风油精脑袋上一抹,杨风精神了许多。
趁着这股子刺激。
杨风打开了的稿件。
不过这次的书名,让杨风微微挑眉,这部小说的名字叫:《网王》。
为了易于理解。
投稿者还在后面加了个别名,叫《网球王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