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郑屠在楼下安静听着。
就听一个尖利的男子声音骂道:“废物!这点小事都办不利索。”
王二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尖利声音问道:“可打起来了?”
王二回道:“打起来了。”
尖利声音又问:“可有见血的?”
王二低声道:“没有。郑屠打过来只是痛,没有见血。”
尖利声音有些不可置信:“一个都没有?”
王二肯定道:“一个都没有!”
就算他这个最开始挨打的也只是吐了口唾沫。
尖利声音感叹道:“这郑屠还真是谨慎。”
郑屠知道这男子什么意思。
宋刑统有言:
相争为斗,相击为殴。
诸斗殴人者,笞四十,注云: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非手足者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口语交锋是斗,动了手才是殴。
只要参与打架,就打四十大板。
见血或者用了其他东西打架的,打六十大板。
郑屠心下思量,这家伙要报官?
果然,随后尖利声音就说道:“这样,你现在去找一个被打的,想办法弄出点血来,就说是郑屠打的,要报官。”
王二有些不敢相信:“啊?报官?”
自古以来,民不举,官不究!
他们这可是互殴,报官就要挨板子。
要知道之前在街面上,被打了就被打了,大不了报复回去,可没有报官的说法。挨板子还是小事,一旦传出去,他在街面上的名声就毁了。没人愿意跟他混了!
“事后再给你一百两银子。”
王二心动了,大不了换個城市混。
心一动脑筋就快,发现了一个漏洞,问道:“那官府可是有仵作大夫的,大夫看上一眼不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尖利声音骂道:“你这蠢物!做假做不得?还不会做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