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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刘富顺(第1页)

闵方齐放下碗筷,看着眼前的美食叹惜道:“如此饕餮盛宴,没有美酒相伴,可惜,可惜啊!”

“呵呵!”萧茗但笑不语,放下了筷子。一桌子的精致菜品,只有他们两个人食用,只动冰山一角呢。

闵方齐看着萧茗只是笑并不接话,不由得厚着脸皮接着说道:“如此美食配方师妹的美味果子酒甚好,不知道师妹家里可还有果子酒。”

他垂涎萧茗家里的果子酒很久了,萧茗知道他喜欢倒是送了不少,他除了给自己在京中的好友和儿子送些外,留在家里的本就不多,家里人多不够分啊!母亲喜欢苹果酒,夫人喜好清甜的梨子酒,小瑶儿喜欢的是桃子酒,每次萧茗有送酒来,都都他们瓜分得一干二净,落在他手的里只有几坛葡萄酒,葡萄酒本也是他的最爱,每晚睡前都要喝一点,时不时吴通又要上门讨些去,留到他手里的少多之又少,根本喝不够味儿的,无法,酒喝没了,只得上萧茗这儿来讨。

“师兄,家里可没酒了呢,想喝还得等上几个月新果子熟了我再酿些。”尽管闵方齐眼神热切期盼,可萧茗还是笑着拒绝了。

“姐夫,茗妹妹,你们来啦!”孔林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人未到声先到,来得匆忙,跑出一身大汗。

“哎哟,可热死我了,姐夫,你们来了怎么不早通知我一知,我好在酒楼里等着你们。”孔林一边试汗一边埋怨。

“我哪里是来看你啊,临时出诊才来的。”闵方齐笑道。

“姐姐身体可好。”孔林问道,琼华楼自从开业以来,生意一直很红火,他很久都没有去镇上看望长姐了。

“很好,时常念着你呢。”

孔林听得此话就放下心来,转头看向一旁的萧茗喜道:“茗妹妹,你难得来一次平城,可得好好玩几天,多亏了你家的青菜,不然我这生意哪里能这么好啊。”

得益于从萧茗家每天拉的青菜,在京城的三家酒楼和平城的琼华楼每天都是日进斗金,就这几个月他赚的银子比他以往几年的都多,酒楼的名声更是响亮。

“多谢你好意,不过家里事情多,这几天才摘了菊花晾晒,我可没时间呆在平里。”萧茗说道,婉拒了孔林的邀请,家里摘的菊花茶还等着要包装好呢。

“菊花茶出来了,好啊,我先订五百包。”孔林大喜,赶紧下单。

“好。”萧茗应道,看着孔林与闵方齐有话要话,自己不便留在此处,站了起来,“你们先聊着,我去城里转转。”

“好,我让三竹陪着你去吧。”闵方齐说道,不放心萧茗一个人出去,提议让小厮三竹跟着,后悔出门时没有想的周到,没有给萧茗带个丫鬟婆子,身边能用的人也只有一个小厮三竹。

“不用了,师兄,我一个能行。”闵方齐想法倒好,可终究是男女有别,萧茗还是拒绝了。

平城的繁华不是小小的平安镇能比的,虽然已过午时,街上行人络绎不绝,吆喝声此起彼伏,萧茗随意逛着,看见一间书铺就抬脚走了进去。

铺子里面不同于外面的喧哗,里面静悄悄的,有不少打扮朴素的年轻人站在原地就拿着书看,看得津津有味,不时的点点头。

萧茗随意浏览一下里面,大多是一些科举方面的书籍,不少名家书法字画,还有就是纸墨笔砚,萧茗有些失望,居然没有医书。

最后萧茗挑了一本游记买下来,在交通和信息不方便的古代,不能像在前世那样四处游历,唯一了解外面世界的方法就只有看书,在书中了解各地的风情人物,至于其它的书一本也没有买,等萧涵和萧昱沐休之时再来买。

从书铺出来,萧茗走进了旁边的饰铺子,里面摆满琳琅满目的-饰品,令人眼花潦『乱』,目不暇接。

“姑娘,里边请,我们这里有京城新进的饰,最适合你这样年轻又漂亮的小姑娘。”年轻的老板娘看着萧茗虽然穿戴一般但气质不俗,肤白貌美,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所谓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凡是萧茗看上的物件老板娘都尽力推荐夸赞,把一件普通的饰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萧茗拿起一对金镯子看起来,这镯子款式一般,在朴实无华,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约有一指宽,普通的玉兰花纹理,端庄又不失大气。

“姑娘眼光真好,这镯子才从京城里运来,你看这纯金,厚度,可是实打实的,京里里贵夫人都喜欢这款式,听说啊宫里娘娘都带着它呢?”老板娘看着萧茗进门就拿起这对赤金的镯子,脸上笑成了一朵花,极力的夸赞着这镯子的好处。

这推销也是没谁了,萧茗心里好笑,想到前世那些搞推销的,一根牙签都能说成是慈禧太后用过的,这么一个普通的镯子也能说成是宫里娘娘用的,那这些娘娘们的眼光真是着到底了。

这对镯子虽然样式不好看,但胜在是实心重量足,款式正好适合干娘带着,有心把它买下来,放下镯子后又去了银饰处,选了三根镂空花纹的簪子,打算送给刘林她们三人。

“老板,这四样多少银子。”萧茗问道。

“姑娘眼前真好,这簪子可是今年流行的款式,二两银子一根,这对金镯子二十两银子。”老板娘笑道,一面夸赞萧茗眼光,一面快的报帐。

“一共是二十六两银子。”

“嗯,好。”萧茗爽快地付了银子,把老板娘高兴得眯着眼真笑,亲自把东西装起来,热情的把萧茗送出门。

萧茗把礼盒放进『药』箱中,就四处走走看看,难得来一次平城,遇上不错的吃食就买上一些,带回家给几个小的吃。

“萧姑娘留步。”身前突然出现一人影挡住了萧茗的去路。

萧茗抬头,诧异的看着来人,想了半天才想起此人来。

小白脸刘富顺。

只是此时的刘富顺与她在村里见时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到萧茗差点没有认出来。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刘富顺此时一身的锦蓝『色』绸缎衣衫,在阳光下闪闪光,腰上挂着一块精致的玉佩,再加上此人本身长得就不错,算得上英俊的面容还真像是一位从大户人家走来的公子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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