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双方闹的不可开交,上面的开商找琛哥解约,就歇菜了。
而且阿彪还告诉我,这个项目虽然看着不大,但油水很大。
服务费高。
甲方还管饭。
35人的编制,只上2o多人,吃十几人空头。
一年至少1o万的纯利润。
你赵龙要是敢把这项目给弄丢了。
琛哥会饶了你?
呃……
我确实没想这么深。
但是甲方的行径,让我觉得太恶心了。
我赵龙曾过誓,不会再逆来顺受,不会再任人宰割,甲方也不行!
让我向宋新豹和胡万年缴械投降?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权衡之后,我打定了主意。
胡万年肯定要接着弄,弄到他滚出售楼处,滚出海淀,甚至滚出京城!
备不住那宋新豹,也要一并干!
很明显,俩人穿一条裤子。
而且人家都说了,要跟我动用江湖势力!
我只能接招了。
如果闹到最后,让公司丢了这个项目。
那我赵龙只能灰溜溜地回基地,向琛哥鞠一躬。
深深地鞠一躬。
感谢他的器重、提拔!
感谢他给我这样一个平台!
然后,我剁一根手指留给他,够了吧?
我就问他:兄弟这一根手指头,值不值十万?值不值这个项目?
如果他说不值。
那么好,你是我大哥。
我赵龙这条命交给你,任你处置!
反正我赵龙就这德行。
我是强迫症。
我想做的事,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