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的嫡系人马刚想动,却猛然现,自己的副手,已经拿着皇帝的命令,越过自己,接管了整个大军。
清廷是奴隶制。
什么是奴隶制呢?
上至王公、下至黎民,都是皇帝的私人财产!
——除非像多尔衮这样,本身就是老奴钦命的接班人,又有能让清廷贵族们为之忌惮的嫡系兵马!
这就是为什么清朝历史上,只出了一个“父皇摄政王”的原因。
大玉儿拉拢了大部分大臣后,终于露出了獠牙!
——紧接着,多尔衮嫡系的罗什等五人,被下狱。
再接着,大玉儿又接连处罚了刚林、巴哈纳、冷僧机、谭泰、拜尹图等多尔衮派系的上层力量。
多尔衮多年培植的势力,顷刻瓦解。
然后,便正式宣布多尔衮的十四条罪状,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
实际上,大玉儿给多尔衮定下的这些罪责,可是最早的“女拳”了。
颇有“抛开事实不谈,难道他就没错吗”的精髓!
1:太宗死时,“诸王、贝勒、大臣等同心翊戴,共矢忠诚,扶立皇上”,并无立多尔衮之议。
2:以皇上之继位,尽为己功。
3:所用仪仗、音乐、侍卫等,“僭拟至尊”,府第“与宫阙无异”,私制帝服。
4:证称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系夺立。
5:将诸王大臣攻城破敌剿灭敌寇之功,“全归于己”。
6:妄自尊大,“以朝廷自居",不令诸王大臣入朝办事,令其日候府前,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称诏旨,擅作威福,任意黜陟。
7:逼死肃亲王豪格,纳其王妃。
8:不令郑王济尔哈朗预政,以其亲弟多铎为辅政叔王,文武官员由其任意奖赏升降。
9:多尔衮挥霍奢侈,浪费帑银。
……
很显然,这些罪责,都是欲加之罪。
然而,伴随着苏克萨哈等人的叛变,两红旗、两蓝旗的提升,多尔衮派系已经成了被清算的失败者……
功勋卓着的多尔衮,喜提“破产清算”了!
方喀拉亲自下令,将自己的生父多尔衮——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
并且,任由多尔衮尸体被狼掏狗咬!
任何人不得收殓其尸骨。
若有违者,诛九族!
……
可怜为了大清入关,奉献了一生的多尔衮——
最后落了一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