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能一家人惬意的在江边散步。
左手牵着孩子,右手牵着心爱的女人。
心爱的女人么。。。。。。
一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了李默的心头。
钟映萱。
让他魂牵梦绕了二十六年的女人。
自从初一开学进入班级的那一刻起,这个女人的脸就深深印刻在了他的心中。
其实李默也总结过自己这个二十几年舔狗的失败经验。
他并不是天生舔狗,而是后天被这个女人慢慢养成的。
每一次表白,这个女人总是欲迎还拒。
虽拒绝你了,却总会给你那么一丝的希望。
‘李默,咱们现在才刚上高中,应该以学习为主。’
‘李默,我还不知道上哪所大学,再等等好么?’
‘李默,我很感激你的付出,等我大学毕业吧。’
‘李默,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想先和他试试。。。。。。’
直到她的婚纱照出现在朋友圈,而且那男人还是个大她十五岁的秃顶。
李默才幡然醒悟,自己根本连备胎都算不上。
这事就和打工一样。
当你还幻想着再努力一把就行了的时候,你觊觎的那个位置其实早就被别人给压在身下了。
“小伙子!小心杆!”
李默正抒着心中惆怅,一个带着红袖箍的大爷在不远处指着他跳脚。
李默指了指自己,很怀疑自己听错了。
除了酒店三楼那798一晚的爱情,他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当成心肝宝贝。
尽管还是一位大爷。
“妈的,你个傻逼还愣着!快出来!你瞎啊!那栏杆坏了!”
李默这才现,他的四周围着锥桶。
咔擦——!
。。。。。。。。。
。。。。。。。。。
‘宁静的夏天,天空中。。。。。。’
“李默!你什么呆啊!?我问你话呢!”
强烈的黄光刺得李默有些头晕,模糊之中,他仿佛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嗯?
怎么钟映萱变得这么年轻了?
我这是在哪?
李默眯着眼,周遭事物逐渐清晰起来。
奔龙公园?
这公园不是早就拆掉了吗?
李默抬头看了眼高墙上的四个大字,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心头一颤。
这是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