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两个案子的卷宗,取出里面的纸质资料。
她移动鼠标戳开了桌面上的“行知所相关资料”文件夹,点开“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填上公安局名称、律所名、原告名字、被告名字、案由、律师名字,最后一栏写上:“指派实习律师杨旭到贵单位查阅复制XXX的户籍信息。”
要调取两个案子的被告的户籍信息,她出了两份介绍信。
打印机打印出来后,姜海蓝拿着介绍信,以及刚刚打印的法律意见书,去律所前台找蒋琳盖章。
蒋琳正在填本月的月报资料。
她审查过姜海蓝拿过来的材料的真实性后,从上锁的抽屉里取出公章,一一加盖。
然后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姜海蓝,“你什么时候把法律意见书送过去?”
姜海蓝:“……明天早上吧,我明天要去C区法院立案,回来的时候正好路过他们公司。”
蒋琳说:“那你记得和公司领导拍两张照片,发给我,最好把公司名字拍下来,我要出简报。”
姜海蓝:“……好的。”
蒋琳语气无奈,“马上就要年底了,我们律所今年出的简报才十几期。”
姜海蓝不理解,她问,“十几期很少吗?”按月份算下来,也一个月有一期了啊?
蒋琳幽怨地看了姜海蓝一眼,“明达所的简报已经出到了二十多期,兴华所的简报出到了三十多期!”
姜海蓝惊讶,“怎么那么多?”
蒋琳掰着指头数,“政治学习、‘法治体检’、‘村(居)法律顾问’、讲座、法制宣传、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捐款捐物……”
这样算下来,二、三十期也不算多了,因为律师人数也多。
姜海蓝听着,忽然想起来,“佳姐说她下周要去社区矫正中心讲课,正在搞PPT。”
蒋琳与她对视了一眼,立即拿起手机拨打曹佳的电话。
姜海蓝拿着资料回办公室。
所谓“简报”,相当于工作报告,某年某月某日,谁谁谁在哪里哪里做了什么,有什么样的影响或者意义。还要配上插图。
也不是说大家显摆,而是既然做了这件事,却没有照片和简报,你将来怎么向别人(司法局&律协)证明你做了呢?所谓工作要留痕。
也算是体谅一下资料员吧。
蒋琳作为他们律所的行政人员,时不时地就会因为上面突然要求填报的资料发疯。
——
听到这里,公孙弘眉心一跳,霎时有了不详的预感。
陛下不会想要学这个吧?
……当然说起来,“工作要留痕”这句话是不错的。
如果他的下属们在工作中能够做到“留痕”,也就方便了他明确责任,避免下属们面对错误互相推诿;他能通过“简报”了解相关事项的办理过程……
不不不,我不能这样想!公孙弘连忙摇了摇头。
如果陛
下也要求我们出“简报”,不明显是增加麻烦吗?
他还真是了解他家陛下。
刘彻果然也觉得这个“工作留痕”的制度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