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不公,如此天赋竟只嫁一人之身,我张三若能得此诗中造化之一二,家中祖坟都会升起三尺青烟!”
擂台下的一众书生,捧着李霜月的诗词泪流满面。
直至称赞到口干舌燥,他们才想起问李霜月一句:“姑娘,您还没给这诗提诗名呢。”
“就叫江南春吧。”
李霜月淡淡的说出三个字,却在瞬间击中了所有人的心头。
而李霜月见此景,心底也是暗爽不断。
她见气氛已烘托到位,便举手直指唐稷道。
“纨绔,本小姐的诗已做完,现在到你了!”
话音刚落。
唐稷便将折扇塞进后腰的位置上,而后不断鼓掌,且面露欣赏道:
“美人作美诗,江南真不愧为才子之乡啊。
不过小爷一生从未出过京城,莫要说江南之柔美,黄江之磅礴,就连一条小溪我也没见过。
用不在眼前之物作诗,着实有些牵强。
而且纵观全诗,辞藻过华,华而不实,没有感情。
若非是见你乃一介女流,小爷更是要直言不讳的说你一嘴,作的诗太掉价了!”
此话一出。
李霜月被气的紧锁眉头,恶狠狠的眼神像是要将唐稷生吞活剥了一般。
而台下的几十名京城秀才更是气的攥紧了拳头,纷纷义愤填膺的看向了唐稷。
一个天生的脑疾、连私塾都没上过几天的纨绔子弟,有什么资格来对这般美诗评头论足!
“纨绔,有能耐你作一,别光说大话,若你所作之诗能盖过我,本小姐就服你!”
“好!”
唐稷轻抚下颚,脑中顿时浮现出了上百经典的唐诗宋词。
结合当前大周王朝所面临的北疆困境,以及自己这个大将之子的身份。
一足以震撼全场的诗,已然在唐稷的脑海当中脱颖而出!
“小爷未见过江南之美不假,但身为边将之后,小爷曾随家父亲临玉门关血战的战场!毣趣閱
那一战,大周派出五万精兵驰援。
边军死伤过九成,黑甲被血泡成红甲,先锋战死,将军断臂!
当小爷见到无数官兵的第一眼起,这诗便已在我的脑中成型了。”
唐稷屏息凝神,旋即从桌上拾起一支毛笔,见手边无纸可用,他便直接题字于木桌之上!
不过,他题字挥笔的气势却完全不如李霜月。
因为刚穿越过来,前身又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也就导致了唐稷连毛笔都只能将将握住。
而呈现在桌面上的毛笔字就更不用说了,每个字都像是一条备受虐待的毛毛虫,软趴趴的毫无生气可言。
与李霜月的狼毫笔墨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